户外广告登记
信息来源于:葫芦岛城市在线 发布时间:2006/6/12
户外广告登记
1、条件:
(1)依法取得与申请事项相符的经营资格;
(2)拥有相应户外广告媒体的所有权或使用权;
(3)广告发布地点、形式在国家许可的范围内,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要求;
(4)户外广告媒体一般不得发布各类非广告信息,有特殊需要的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。
2、应提交的材料:
(1)营业执照;(2)广告经营许可证;(3)广告合同;(4)场地使用协议;(5)广告设计样稿;(6)广告设置地点,依法律、行政法规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,应当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;(7)户外广告设置效果图;(8)其他有关证明及材料.